帮人打欠条却给自己惹来万元官司。日前,吕某为了帮助自己干女儿办理贷款,向郭某借了1万块钱,并打了欠条。但让吕某没想到的是,自己的干女儿一直没有还钱。吕某被债权人郭某起诉至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,要求吕某偿还借款。
郭某诉称,吕某以为其干女儿韩某办贷款为由向其借款1万元,说好只借几天,但款借出后经催要吕某只还了1千元。现诉请判令吕某偿还下剩的借款9千元。吕某辩称,其虽然打了借条,但并没有拿到钱,实际其是帮韩某代写了一张借条。其为了相安无事,给了吕某一千元,希望能将事情了结白癜风遗传,但是原告还不满足治疗白癜风哪里最好,不同意还款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,2011年2月,韩某拿着由吕某出具给郭某的借条去郭某住处借得了人民币1万元。后郭某找吕某催要借款,吕某偿还了1千元,余款未还。
法院认为,借条证明了双方之间存在借款事实,吕某应当及时归还借款。吕某抗辩实际没有拿到钱,但其将借条交给他人,由他人转交给郭某,表明其认可本案双方的借款事实。至于借款实际由何人使用并不能由否定本案双方的借款事实,吕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。据此,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吕某支付原告郭某借款9000元。
法院宣判后,吕某不服已提出上诉。(阮震波郭致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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